SDG4-教育品質(Quality Education)

 

指標

4.1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確保所有的男女學子都完成免費的、公平的以及高品質的小學與中學教育,得到有關且有效的學習成果。

4.2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確保所有的孩童都能接受高品質的早期幼兒教育、照護,以及小學前教育,因而為小學的入學作好準備。

4.3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確保所有的男女都有公平、負擔得起、高品質的技職、職業與高等教育的受教機會,包括大學。

4.4、西元2030年以前,將擁有相關就業、覓得好工作與企業管理職能的年輕人與成人的人數增加x%,包括技術與職業技能。

4.5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消除教育上的兩性不平等,確保弱勢族群有接受各階級教育的管道與職業訓練,包括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以及弱勢孩童。

4.6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確保所有的年輕人以及至少x% 成人,不管男女,都具備讀寫以及算術能力。

4.7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確保所有的學子都習得必要的知識與技能而可以促進永續發展,包括永續發展教育、永續生活模式、人權、性別平等、和平及非暴力提倡、全球公民、文化差異欣賞,以及文化對永續發展的貢獻。

4.A、建立及提升適合孩童、身心障礙者以及兩性的教育設施,並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的、非暴力的、有教無類的、以及有效的學習環境。

4.B、在西元2020年以前,將全球開發中國家的獎學金數目增加x%,尤其是LDCsSIDS與非洲國家,以提高高等教育的受教率,包括已開發國家與其他開發中國家的職業訓練、資訊與通信科技(以下簡稱ICT),技術的、工程的,以及科學課程。

4.C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將合格師資人數增加x%,包括在開發中國家進行國際師資培訓合作,尤其是LDCsSID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