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DG12-責任消費與生產(Responsible
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)
指標
12.1、實施永續消費與生產十年計畫架構(以下簡稱10YEP),所有的國家動起來,由已開發國家擔任帶頭角色,考量開發中國家的發展與能力。
12.2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實現自然資源的永續管理以及有效率的使用。
12.3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將零售與消費者階層上的全球糧食浪費減少一半,並減少生產與供應鏈上的糧食損失,包括採收後的損失。
12.4、在西元2020年以前,依據議定的國際架構,在化學藥品與廢棄物的生命週期中,以符合環保的方式妥善管理化學藥品與廢棄物,大幅減少他們釋放到空氣、水與土壤中,以減少他們對人類健康與環境的不利影響。
12.5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透過預防、減量、回收與再使用大幅減少廢棄物的產生。
12.6、鼓勵企業採取可永續發展的工商作法,尤其是大規模與跨國公司,並將永續性資訊納入他們的報告週期中。
12.7、依據國家政策與優先要務,促進可永續發展的公共採購流程。
12.8、在西元2030年以前,確保每個地方的人都有永續發展的有關資訊與意識,以及跟大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活方式。
12.A、協助開發中國家強健它們的科學與科技能力,朝向更能永續發展的耗用與生產模式。
12.B、制定及實施政策,以監測永續發展對創造就業,促進地 方文化與產品的永續觀光的影響。
12.C、依據國情消除市場扭曲,改革鼓勵浪費的無效率石化燃料補助,作法包括改變課稅架構,逐步廢除這些有害的補助,以反映他們對環境的影響,全盤思考開發中國家的需求與狀況,以可以保護貧窮與受影響社區的方式減少它們對發展的可能影響。